西南交大火灾扑救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避免火灾事故对国家财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造成更大的伤害,应及时扑救发生的火灾事故,这是每个师生员工应尽的义务。为做到火灾事故发生时临危不乱,准确及时进行扑救,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发生时报警
(一)校内一旦发生火灾,任何人都有责任报警。火警电话:119。九里校区值班电话87600119、87600110;犀浦犀浦校区值班电话66366110、66366119。
(二)保卫处值班室接到火灾报警后,应迅速通知保安(即义务消防队)队员、消防科人员前往扑救,同时把情况向校领导、保卫处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
二、火灾的扑救
校内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在报警的同时,应及时组织扑救,以防火势蔓延。待有关人员赶到后,统一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一)单位发生火灾:本单位负责人在报警的同时,应组织单位人员利用各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二)公共场所的火灾:火灾现场附近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控制火灾的蔓延。
(三)人员稠密区的火灾:如教学楼、家属区、单身楼、学生公寓、办公楼、娱乐场所等处,现场人员要及时报告,并组织疏散、扑救。
三、校内发生火灾的扑救与组织指挥
(一)、扑救领导小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消防科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任务:负责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消防科科长
副组长:义务消防队领导(即校卫队队长、保安公司领导)
组员:消防科人员、义务消防队队员30人(九里、犀浦各15人)
任务:接到火情通报后,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切断火场电源,利用各种灭火器材、灭火设备进行扑救。
(三)、火场疏散组
组长:治安科科长
副组长:交通科科长、校卫队队长、治安科副科长
组员:治安科部分工作人员、保安队员10人
任务:疏散火场无关人员及重要物品
(四)、火场警戒组
组长:交通科科长
副组长:治安科科长、校卫队队长
组员:治安科部分工作人员、交通科人员、校卫队队员5人
任务:在火灾现场布置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引导公安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并指示水源等,保护好火灾现场。
(五)、火场救护组
组长:处办公室主任
组员:全体保卫人员
任务:抢救火灾现场伤员。
注:本预案只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前有效,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所在火灾扑救人员均要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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