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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2016年12月29日 15:07 admin 点击:[]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费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我处薪酬分配制度,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活力,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校园各项安保工作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人事处下发的薪酬分配原则、薪酬结构及支付方法、日常考核管理等内容。规定了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及分配的基本原则。

适用于全处在编在岗职工。

二、分配内容

(一)岗位补贴

保卫处干警津贴及夜餐补贴由学校按照统一标准向全处职工发放;

(二)岗位津贴

按照学校现行的管理岗位聘任及职级分配制度,体现岗位绩效原则,岗位津贴的标准由学校相关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确定按月发放;

(三)年终考核绩效奖励津贴

年终考核绩效奖励津贴为学校的年终绩效考核奖。由学校根据各单位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核定,按照相关标准核拨到各部门。我处对该笔津贴可进行考核后发放,由部门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自主发放。

我处按照两方面标准来考核:一方面参考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岗位、非教学科研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召开全处大会进行民主评选,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标准进行考核;一方面要求各科室按照“考勤、工作纪律、工作业绩等标准进行考核;随后通过处长办公会确定职工发放比例。

(四)其他薪酬

按照学校标准进行分配或召开处长办公会决定。

三、分配执行及监督

我处薪酬发放工作由综合信息科负责执行,按照以上原则和标准严格执行,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随时接受全处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揭晓后,要及时通报全处职工并在处公告栏中张贴周知,有异议的要及时核实,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四、附则

本《办法》经处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由综合信息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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