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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校区2018年新生入户相关问题的通知

2018年07月20日 15:01  点击:[]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公通【2018】48号《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三条中规定,在蓉高校,应统一使用《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院校专区》。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完成学籍信息传递至高校系统。具体流程如下:
      (1)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户口迁移证。保卫处户籍科将按照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新生名册上传至高校户籍管理系统,生成学生账号,并告知学院(时间在9月中旬左右)。
      (2)户口迁至学校的学生接到学院通知后,方可按照本人账号登录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院校专区,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本人迁移证信息,上传本人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及户口迁移证照片。
      (3)待新生网上信息提交完毕后,各学院负责统一收集本学院迁户学生材料(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白底免冠照),并由各学院统一交至保卫处户籍科。
      (4)保卫处户籍科对照递交材料逐一审核网上信息,并负责上报迁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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