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树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的人员公示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以退役大学生及现役大学生士兵自愿报名的情况,在对已报名的2名人员考察过后。符合“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勤奋好学、服役期间积极投身强军兴军实践活动”的2名同学作为我校先进典型人员。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公示如下:
吾兰·木合买提哈孜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退役大学生
张 泉 建筑与设计学院 现役大学生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15日下午17:30前到保卫处304办公室进行实名反映,恕不接受匿名举报。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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