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营造平安、整洁、宁静、美丽的校园环境,依据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校园内跳广场舞、高声唱歌、携犬出户、垂钓等行为进行规范,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遵守学校规定,监督和纠正不良行为,共同维护校园环境。
一、在校内高声唱歌、跳广场舞以及进行其它有音乐伴奏的体育锻炼活动,以不影响、不干扰教学区、学生宿舍区、教职工家属区的正常秩序为前提,具体要求如下:
1.活动地点为九里校区的詹天佑体育馆前、体育场、晚晴苑前院,其它区域不得进行该类活动;
2.活动时间为早6:30至7:45期间和晚19:00至21:00期间;
3.伴奏音乐的音量、唱歌的声音要尽量降低,控制在55分贝以内。
4.参加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跳舞、唱歌等该类活动,应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备案。
二、按照《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见附件),根据九里校区实际情况,学校对校内养犬、携犬出户等行为作如下要求:
1.禁止在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集体宿舍区等区域养犬;
2.在非禁养区域居住的校内养犬人应以不侵害他人安全、不妨碍他人生活、不影响学校环境为前提;
犬只应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取得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等疾病的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证》;
学校南园、北园家属区以外的区域一律不准遛放犬只;在遛放时需使用犬绳牵领;犬只如在校园内排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3.严禁校外居住的养犬人携犬进入校园。
三、校园内禁止进行垂钓活动。
四、保卫处将对跳广场舞、高声唱歌、携犬出户、垂钓等情况重点加强巡逻和监管,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劝阻;对于不听劝阻者,学校将请其所在单位进行协助处理。必要时,学校可移交政府机关处理。
五、关闭大学生会堂旁小东门,禁止车辆及人员出入。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