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和商家:
为营造平安、整洁、宁静、美丽的校园环境,使交通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为师生提供良好生活学习环境,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成都两校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在借鉴九里校区交通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现将犀浦校区校园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商家认真执行。
一、认真管住、管好校门。学校犀浦校区各校门开放时间为:南门、西一门每天06:30至23:00开放;西二门、北门(风洞)、东门24小时开放。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严格控制校外车辆进入校园。原则上校外车辆不准进入校园。来校办理公务、施工、运送物资等的车辆,需由相关单位向保卫处提交申请。其中,进校施工的车辆,由校园规划与建设处提交申请(申请内容:车型、时间、出入门、进出货物品名、车牌号),经保卫处同意后,方能出入校园;来校参加培训或考试的车辆,经相关单位证明后,可领取临时卡进校;其它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车辆,由保卫处按照从严从紧原则进行规范管理。实习车、大型客车、货车、工程车进出校园,经保卫处审核同意后,须在限定时间出入,指定路线行驶,规定区域停放。
三、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节控制校园车辆停放数量。凭临时卡出入校园的车辆,只能从犀浦校区西二门出入,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收费标准严格实行计时收费;已办理年卡的车辆进入校园时,如仍领取临时卡的,则将按临时卡标准进行收费。
四、切实推行校园商家车辆定点定位停车制度。拥有车辆的校园商家,凭个人申请、车辆行驶证及商家管理部门的证明办理年卡,但须在指定专用停车位(租赁)规范停放,每年收取办证费及车位租赁费2000元。
五、认真落实进校车辆停车入位制度。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场或划有停车位的车位中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六、着力加强年卡和临时卡的管理力度。拥有车辆的学校外聘人员,凭个人申请、车辆行驶证及校人事处合同办理年卡,每年收取管理费180元(新办卡加收工本费30元);年卡只限本车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转借,一经发现卡内信息与车辆不符,保卫处将没收该卡并进行处理;年卡如有遗失,需及时向保卫处申请补办;临时卡如有遗失,除支付临时停车费外,还需赔付临时卡工本费50元。
七、规范管理进校车辆。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照学校要求规范行驶和停放:
(一)车辆须严格遵照校内交通标识行驶;
(二)占道停放的车辆须在划有停车位的车位中停放,并沿行驶方向顺向停车;
(三)在地下停车场过夜(每日22:00至次日6:00)的车辆,由保卫处另行收取10元/天的管理费;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专用停车位;
(五)严禁在路口、人行道、绿化带等禁停区域停放;
(六)严禁驶入教学区、学生公寓区及生活区;
(七)不得超速(除东门一线限速30公里/小时外,校园内其他区域均限速20公里/小时)、鸣号、轰鸣、练车和飘移;
(八)车辆外观保持整洁,不得对车身进行遮盖;
(九)摩托车进校须带头盔并进行登记,禁止赛摩在校园行驶,不得在校园内飙车;
(十)禁止电动三轮车进入校园,禁止社会车辆在校内借道穿行。
八、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将采用锁车、拖车及移交交警处罚等处理。锁车支付解锁人工费50元/次;拖车支付拖车费及人工费200元/次。
九、对于校园内停放的年卡过期1个月以上或领取临时卡停放超过1个月的车辆,由校园管理委员会协同公安机关定时进行清理。
十、学校保卫处实行现场纠正违规与违规处理两条线原则,即现场取证、粘贴《告知单》、锁车、拖车由保卫处交通科(设在东门)执行,违规处理由保卫处负责,解锁时凭保卫处交通科的《告知单》办理。
十一、以上收费按照学校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开具学校财务收据,资金全部上交学校财务。
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前期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十三、本通知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