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校卫队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
副队长: 唐敬源 办公电话:87600397(主持工作)
副队长: 李湘灵 办公电话:87600397
科 员: 刘富东 办公电话:87600397张屹立 办公电话:87600397
马 力 办公电话:66367328
李文兵 办公电话:87600397李庆国 办公电话:87600397
张长青
曾平强
徐玉全
一、依法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
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维护校门秩序,维护校门庄严。
三、制订和落实校卫队各项管理制度。
四、负责校卫队员的日常管理,政治思想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体能训练等工作,不断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五、负责校卫队员的聘任、合同、工资及社保工作。
六、严格执行校卫队纪律和校内有关的规章制度。
七、严格执行巡逻守护制度,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八、严防盗窃、破坏等事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校内工作顺利进行。
九、担负校内治安报警的先期处置任务,受理学校师生员工的求助,配合做好各类案件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及证据、信息的收集工作。
十、落实消防队员防火培训,协助做好消防工作,履行校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与治安科、交通科及校园110联动,协助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配合主管部门维护好全校性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