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办证中心(原户籍科)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学校内学生、教职工集体户。
二、负责新生户口的录入和毕业生户口的迁出工作,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数据审核后报送校区所在地公安机关。
三、为集体户口师生因出国、婚育、购房等事物出具户籍证明。
四、对户籍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负责做好户籍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保密工作。
五、负责对接四川省人口信息网和校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学生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等户政业务。
六、负责校内车辆出入证件的换发审核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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