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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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管理规定

2024年09月19日 08:25  点击:[]

为巩固党纪教育成果,提高保卫处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师生水平和质量,根据工作实际,经2024910日处长办公会议审定,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放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中考量,自觉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或早退,不得在上班期间从事其他无关事项。职工却因个人原因需临时请假,需按照请假流程请假,并按照权限由科室主任、分管处领导、处长逐级审批,请假结束后及时销假。工作期间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严禁利用工作电脑打游戏或用作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自觉维护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自觉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新形势下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业务能力。

四、对待来访师生诉求要耐心帮助解答,不得推诿拖沓;对校内师生、上级单位、各级领导咨询电话及上门咨询要正确回答、及时回复,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宜要提供必要协助。

五、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部门工作人员设立席卡,对前来本部门办事的人员联系工作或咨询有关问题,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相关问题。

六、公开办事程序和原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拖拉、扯皮现象。在处网站和服务号公开涉及安全保卫工作的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便于师生查阅。

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机密。

八、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开源节流,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不以学校或单位的名义谋取私利。

九、爱护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保管好公务设备。

十、实行逐级负责制度。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人员作风建设情况并做好记录;分管处领导定期对分管科室进行检查和提醒;综合管理科不定期对各办公室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直接向处长汇报;对于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各科室要坚持每周四下午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专业学习,最大化利用学校各类资源促进自身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提高。

二、实行文明办公,推行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访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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