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线上宣传
2021年9月18日是我国的第二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通过学校武装部网站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新华社8月20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该法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九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事组织或在军事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是规范和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基本法律依据。兵役法是国家国防法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防法规是实现国防现代化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兵役法制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于1955年7月3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兵役法。后来,随着国家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兵役法不断进行修订,分别于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再次修订。兵役法有利于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有助于保障军队兵员的补充和储备,有利于国防和军队建设。
根据2021年8月20日“新华社”有关电文对新修订的兵役法的介绍,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统一领导,保证兵役工作的正确方向;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明确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优秀义务兵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规范退役军人的安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兵役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新时代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要求,并保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有助于强军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