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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2021年05月25日 09:57  点击:[]

毕业季临近,为更好服务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卫处户籍科(办证中心)按照户口管理要求,将户口迁移事项逐条梳理,汇总如下。

一、保卫处办证中心按照户籍管理的要求,在接到招生就业处应届毕业生派遣名单后,在616-18日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届时将不对外办理任何业务。其他零星业务办理时间62125日(户籍办理只能在犀浦校区户籍科办理,地址为犀浦校区北区五食堂三楼312室),从629日开始保卫处户籍科(办证中心)所有业务恢复现行模式(犀浦一站式、限时办结)。

二、超出集中办理截止时间的毕业生需本人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前往保卫处办证中心审核后开具《高校集体户办理各类事项申请表》后前往户籍所属校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

三、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由保卫处户籍科(办证中心)交由学院统一发放,未能发至毕业生本人的由学院统一退回保卫处户籍科(办证中心),避免遗失。

四、二次派遣和变动户口迁移地址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户籍地所属校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开具《高校集体户办理各类事项申请表》请带上相关证件到保卫处户籍科审核开具);参军入伍毕业生户口由公安办证中心直接注销,无户口迁移证,需打印户口注销证明的,凭有效证件到公安办证中心打印。

五、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户口迁移证编号是唯一的,凡户口需要迁移的毕业生在就业网提交就业信息时,应向单位核实准确的户口迁移地址。未落实单位及单位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户口将迁回原籍所在地的就业主管部门,或将户口迁往原籍所在地具体门牌号(地址也可为原籍地所属公安机关派出所名称),毕业生需和原籍落户公安机关沟通确定落户事宜,确保落户地公安机关接收。

六、延长学年、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保卫处户籍科(办证中心)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其保留户口。

七、因其他原因未能领到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629日之后可持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到犀浦保卫处户籍科(办证中心)核实、办理户口迁移证。

、公派出国留学等毕业生户口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相关规定处理。毕业生落户后因考学、出境等原因需出具户籍证明的可到落户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九、已办结离校手续并注销学生证的毕业生,保卫处户籍科(办证中心)将不再提供户籍相关证明。

十、毕业生因故不能前来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可提供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委托他人办理。

十一、户口迁移证是居民迁移户口的证明,不准涂改、转借,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需将此证交给户口管理机关,申报户口。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按公安部规定为一个月。

十二、户口迁移证为上户主要凭证,一旦遗失,将给毕业生的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尽快完成上户手续。

十三、本校升学继续就读研究生的毕业生也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迁移地址为

九里校区: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犀浦校区:郫都区犀浦镇犀安路999号。

若有其他疑问可至户籍科办公室,或致电户籍科咨询,联系电话66366654

保卫处户籍科(办证中心)竭诚为广大毕业生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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