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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2024年06月04日 11:05  点击:[]

毕业季临近,为更好服务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卫处综合管理科按照户口管理要求,将户口迁移事项逐条梳理,汇总如下。

一、综合管理科按照户籍管理要求,在接到招生就业处及学院提供的应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后,统一由综合管理科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事宜;为了减少中间环节,避免迁移证丢失,减少人户分离,让毕业生少跑路,提高办事效率,增加了学院统计信息环节;请已确认能正常毕业的同学按学校要求及时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尤其是户籍迁移地址一栏需与入户地公安机关及接收单位户籍管理部门确认后填写;期间我处将于66日将户口在校毕业生数据发给各学院进行完善,各学院于614日前反馈给保卫处综合管理科,617日开始批量处理毕业生户口迁移事宜,期间不再对外处理其它业务,621日毕业典礼之前通知学院负责老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九里校区如未领取迁移证,需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前往犀浦校区保卫处综合管理科办理。

二、本校升学的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按照新生入户须知办理上户手续。

三、未在集中办理期间办理户口事宜的毕业生,需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前往保卫处综合管理科审核后开具《高校集体户办理各类事项申请表》后前往户籍所属校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

四、变动户口迁移地址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户籍地所属校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开具《高校集体户办理各类事项申请表》请带上相关证件到保卫处综合管理科审核开具)。

五、按照成都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的毕业生,提交就业信息时需提供落户具体行政区名称。毕业生落户后因购房、结婚、出境等原因需出具户籍证明的可到落户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六、延长学年、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保卫处综合管理科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其保留户口。

七、毕业生因故不能前来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可提供书面委托书、身份证、毕业证均需原件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八、户口迁移证是居民迁移户口的证明,不准涂改、转借,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需将此证交给户口管理机关,申报户口。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按公安部规定为一个月。

九、户口迁移证为上户主要凭证,一旦遗失,将给毕业生的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尽快完成上户手续。

若有其他疑问可至综合管理科办公室(图书馆一楼保卫处101室),或致电综合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66366654

保卫处综合管理科竭诚为广大毕业生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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