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我校无人机飞手(持有者)基本情况的紧急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了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要求,我校持有无人机的各单位及个人需登记填报《无人机飞手(持有者)基本情况》,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学生,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需填写好《无人机飞手(持有者)基本情况登记表》,于12月3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邮箱bwc@swjtu.edu.cn。
附件:《无人机飞手(持有者)基本情况》
西南交通大学保卫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