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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26年04月30日 11:00  点击:[]

毕业季临近,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管理科按照户政管理要求,将户口迁移事项逐条梳理,汇总如下。

一、综合管理科按照户政管理要求,在接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及学院提供的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数据后,进行现场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事宜;今年因学校统一安排,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分两个时段办理户口迁移;为了减少中间环节,避免迁移证丢失,减少人户分离,让毕业生少跑路,提高办事效率,取消了学院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发放的环节增加了学院统计信息环节;我部将于5月初将户口在校毕业生数据发给各学院进行完善,各学院需在515日前反馈给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管理科;本科毕业生521日至527日工作时间持身份证、一卡通来我部现场办理户口迁移;研究生毕业生611日至617日工作时间持身份证、一卡通来我部现场办理户口迁移(各学院分时段前来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本校升学的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按照新生入户须知办理上户手续。

三、未在集中办理期间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需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属校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若需《高校集体户办理各类事项申请表》,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管理科审核后开具。

四、变动户口迁移地址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户籍地所属校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若需开具《高校集体户办理各类事项申请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管理科审核开具)。

五、按照成都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的毕业生,提交户口迁往地址时可填写落户具体行政区名称。毕业生不再出具在校生户籍证明,因购房、结婚、出境等原因需出具户籍证明的请尽快办理入户,后续可到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

六、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管理科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其保留户口,户口保留学校期间不再出具在校生户籍证明

七、毕业生因故不能前来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可提供书面委托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八、户口迁移证是居民迁移户口的证明,不准涂改、转借,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需将此证交给户政管理部门,申报户口。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按公安部规定为一个月。

九、户口迁移证为上户主要凭证,一旦遗失,将给毕业生的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尽快完成上户手续。

若有其他疑问可至综合管理科办公室咨询(图书馆一楼党委保卫部(保卫处)101室),联系电话66366654

金牛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028-87707272(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

郫都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028-60263006(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及时了解成都户籍相关政策。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管理科竭诚为广大毕业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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