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党委人民武装部
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政审须知

2019年03月05日 11:15 admin 点击:[]


需保卫部门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签署政审意见的同学与老师,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向保卫处提供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情况,应写明:姓名、身份证编号、专业、班级、住址(户口所在地),在校期间有无纪律处分情况。
       二、凭单位现实表现情况和本人证件,到保卫处治安科(犀浦校区五食堂三楼保卫处办公区305室)进行审核。
       三、需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签署政审意见的,持保卫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签署的政审意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金牛-九里堤派出所、犀浦-犀浦镇派出所)办理。

 




西南交通大学保卫处
2019年3月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