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浦、九里两校区监控系统是以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系统,不承担任何对外查阅服务,本规定仅限于规范我处在必要时协助公安机关和帮助师生员工的事后查阅工作,根据2009年来监控系统运行实际规定如下:
一、分类
1、案件查阅:当事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受理,并立为刑事案件的。
2、一般查阅:查阅人因其他事项申请查阅的。
二、案件查阅
1、受理范围
有明确的监控点位,明确的发案时段,经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的。
2、查阅时间
工作日。案情紧急的重、特大案件,经处领导同意后,可安排在其他时间查阅。
3、查阅条件
由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持书面证明联系查阅,或申请查阅人携带学校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受案书面证明;当事人应登记录入《查阅监控录像资料申请表》,并签字做出《查阅承诺》。
一般需要查阅监控时段应在4小时以内;超出4小时的,除办案民警认为有必要,并亲自查阅的,否则不予查阅。
三、一般查阅
1、受理范围
有明确的监控点位,查阅监控时段在4小时以内,当事人是校内师生员工,并经所在校内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查阅的。
校外人员因车辆被划或擦刮,查阅时段在4小时之内,查阅监控点明确,经保卫处交通科书面同意查阅的。
2、查阅时间
工作日。
3、查阅条件
校内师生员工的身份证明;校内二级单位同意查阅的书面证明;校外人员车辆被划或擦刮,交通科同意查阅的书面证明; 当事人应登记录入《查阅监控录像资料申请表》,并签字做出《查阅承诺》。
四、监控录像的保存
查出案件线索的,当场告知查阅人,并由查阅工作人员保存相关监控录像三个月,过后治安科不再保存。
五、监控录像的调取
查阅出的线索、证据监控录像,仅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依法调取,调取时应出示相关调取证据法律文书;辖区派出所因办案需要调取线索、证据监控录像的,可简化手续,由经办民警登记签字后调取。
本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规定由治安科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